连云港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  >> 分 类 导 航
  >> 超 级 搜 索
栏  目  
类  别  
关键词  
 站内搜索  
  
  >> 热 点 新 闻
 物业纠纷物业纠纷 →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的权利?
 查看方式: 查看:[ 大字 中字 小字 ] [双击滚屏]
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的权利?
来源: 上海房产律师网 作者:上海房产律师 发表日期: 2012-05-28 17:28:24 阅读次数: 2880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    根据《物业管理条理》的有关规定,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。

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;

(二)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,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;

(三)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;

(四)参加业主大会会议,行使投票权;

(五)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,并享有被选举权;

(六)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;

(七)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;

(八)对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;

(九)监督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)的管理和使用;

(十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 

 

 

——此文由上海房产律师(http://www.fc-lawyer.com/)精心收集和整理。
    ——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(http://www.fc-lawyer.com/showcourse.asp?id=2145),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浦东房产律师感谢您的配合!

上海房产律师网_马海峰律师
电话号码:182 2121 5288
传真号码:021-5887 9636
电子邮箱:mhflawyer@yeah.net   QQ:694915036
办公地址:上海市陆家嘴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

(责任编辑:Michael)

温馨提示:

     当您的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、或在权益世界里欲罢不能或徘徊迷茫时、当您需要法律维权时!请拨打上海房产律师热线:18221215288上海房产纠纷律师倾心为您提供专业房产法律咨询帮助。

 

上一篇:业主在小区内被杀 家属状告物业公司赔偿
下一篇:小区停车费,收多少才合适?
 【公共评论】[目前共有0条评论] [发表评论]
暂时还没有评论
第0页,共0页,共0条评论
友情链接 | 联系我们 | 版权声明 | 关于我们 | 网站管理 
 
连云港房产律师 连云港房地产律师 连云港房产纠纷律师 连云港拆迁律师 连云港二手房买卖律师
Copyright© 2012-2013 连云港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连云港市、海州区、海连东路43号、南光大厦5层505室
连云港手机:15251212211 电话:0518-85836535 邮箱:mhflawyer@yeah.net
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
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